8月3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国结算)表示,拟自2023年10月起进一步降低股票类业务最低结算备付金缴纳比例,将该比例由现行的16%调降至平均接近13%,并正式实施股票类业务最低结算备付金缴纳比例差异化安排,具体为:根据结算参与人的资金收付时点设定不同的缴纳比例,其中结算参与人可就托管业务向中国结算自主申报选择适用差异化或固定最低结算备付金比例计收方式。
此次中国结算最大力度调降了最低结算备付金缴纳比例。预计向市场释放300多亿资金,是落实中央政治局会议“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的举措之一。
|调降幅度进一步加大
据悉,结算备付金指作为结算参与人存放于其在中国结算开立的资金交收账户中,用于完成证券交易及非交易结算的资金。结算备付金制度是保障证券市场正常交收的重要基础制度,为维护结算系统的正常运行、防控结算风险等提供了重要保障。
证券公司、期货公司或者是其他的结算机构为客户代理买卖而设立的交易手续费准备金,业务规模越大备付金的金额越大。
此次调降不仅是落实中央政治局会议“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的举措之一,更是将4月公告的调降幅度进一步加大,力度空前。
2023年4月7日,中国结算指出,在2022年4月已将股票类业务最低结算备付金缴纳比例自18%调降至16%的基础上,此次中国结算引入差异化最低结算备付金缴纳比例机制,将实现股票类业务最低备付缴纳比例由16%平均降至15%左右,预计需要2个月准备时间。
|有利于减少全市场资金占用
证监会当时也指出,改革同步降低结算参与人的结算备付金最低缴纳比例,有利于减少全市场资金占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DVP改革保持投资者现有交易结算制度和习惯基本不变,对广大个人投资者没有影响。改革有利于从制度上增强结算体系安全性,进一步吸引境外资金进入中国市场。”证监会彼时进一步指出。
据悉,DVP是国际市场普遍采用的基础制度,用于保障证券交易达成后钱券足额交收。我国证券法明确规定,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为证券交易提供净额结算服务时,应当要求结算参与人按照DVP原则,足额交付证券和资金,并提供交收担保。
中国结算表示,下一步将在证监会统一部署下,做好制度修订、市场组织等工作,确保差异化最低结算备付金缴纳比例调降工作的平稳实施,在有效防控结算风险、提升风险管理精细化水平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市场资金使用效率。
|差异化结算备付金调降稳步推进
据悉,中国结算每月根据各结算参与人上月证券日均买入金额和对应的最低结算备付金比例,确定其最低结算备付金限额。计算公式为:最低结算备付金限额=上月证券买入金额/上月交易日历天数x最低结算备付金比例。
其中最低结算备付金比例分为债券品种(包括现券交易和回购交易)的最低结算备付金比例和债券以外的其他证券品种(即股票类业务)的最低结算备付金比例。
差异化降低最低结算备付金比例实施后,不变的内容包括两项:一是计算公式不变。中国结算每月根据各结算参与人上月证券日均买入金额和对应的最低结算备付金比例,确定其最低结算备付金限额。二是债券品种最低结算备付金比例不变,债券品种(包括现券交易和回购交易)仍按10%计收。
业内人士预计,后续随着市场逐步适应差异化备付金安排,调整资金收付习惯,可能会出现部分托管人变更为差异化最低结算备付金比例计收方式的情况
竞泰观点|有助于提升市场资金使用效率
差异化调降股票类业务最低结算备付金缴纳比例是中国结算在证监会的领导下,为提升结算参与人在货银对付(DVP)改革中的获得感,制定的一项改革配套措施,具体为,中国结算根据各结算参与人的资金具体收付时点,对股票类业务最低结算备付金缴纳比例进行差异化设定,对于付款时间较早及取款时间较晚的结算参与人收取更低的最低结算备付金。同时,为给予市场充分的制度适应时间,保障差异化备付金安排平稳落地,中国结算明确结算参与人可就托管业务自主选择适用差异化或固定最低结算备付金比例计收方式。
相较于中国结算前期发布的《结算备付金管理办法(2022年5月修订版)》,此次中国结算关于差异化调降股票类业务最低结算备付金缴纳比例正式实施的新闻稿在明确了正式实施时间等安排的基础上,进一步下调了差异化股票类业务最低结算备付金的具体比例参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