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证监会举行新闻发布会,证监会综合业务司主要负责人周小舟在发布会上表示,证监会将进一步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坚持注册制改革3原则,坚持以信息披露为核心,坚持注册制的基本架构和基本制度安排,依法全面加强从严监管,推动股票发行注册制走深走实。发布会有哪些重点信息?竞泰为你解读。
解读一|注册制改革不是“将IPO审核从证监会搬到交易所”
证监会综合业务司主要负责人周小舟表示,注册制改革是一场从底层逻辑到思想理念、行为方式的深刻变革,涉及资本市场入口与出口、一二级市场、投融资、立法与执法等各领域全链条,绝不是个别人讲的“注册制就是将IPO审核从证监会搬到交易所”。总的看,注册制主要制度安排已基本定型,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实现系统性重塑,市场对法治的敬畏之心更强了,市场生态不断净化,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更加受到保护,监管部门自身的透明度更高、各种约束更强了。
全面实行注册制落地已有9个多月,目前相关制度安排运转总体平稳有序。关于透明度,公开透明是资本市场公信力的根基所在。注册制改革以来,证监会及交易所始终坚持“开门办审核”“开门办监管”,将核准制下发行条件中可由投资者判断的事项尽可能转化为信息披露要求,全面清理“口袋政策”与隐形门槛,审核注册的标准、程序、结果等全部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
周小舟表示“同时,着力加强监管执法全链条透明度建设,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构建简明科学的规则体系,发行、上市、机构等条线监管规则及稽查处罚结果均向社会公开。”
解读二|注册制不是“谁想发就发、想发多少就发多少”
周小舟表示:“实行注册制,绝不是放任不管、一放了之,而是从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各环节加强监管执法,管得更严,管得更准。”周小舟表示,一方面,注册制绝不意味着放松质量要求,而是审核把关更加严格,不是谁想发就发、想发多少就发多少。坚持“申报即担责”,严惩“带病闯关”“一查就撤”。
“另一方面,实行注册制必须严刑峻法,重典治乱。我们坚持‘零容忍’打击欺诈发行、财务造假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推进构建行政处罚、民事赔偿、刑事追责立体化惩戒约束体系,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推动建立中国特色证券集体诉讼制度并逐步常态化,完善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先行赔付、欺诈发行责令回购等制度并推动相关案例落地,形成示范效应。”周小舟说。
解读三|坚持“应退尽退”,防止“一退了之”
证监会上市司司长郭瑞明表示,证监会下一步将持续巩固深化常态化退市机制。一是继续畅通多元化退出渠道,支持通过吸收合并等方式有效整合资源,推动完善破产重整制度。二是严格执行退市规则,坚持“应退尽退”,严厉打击退市过程中伴生的财务造假、操纵市场等恶意“保壳”行为,维护退市制度的严肃性。三是坚决防止“一退了之”。
公司及相关方违法违规的,即使退市也要坚决追责;违法违规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支持投资者运用《证券法》规定的各项赔偿救济举措,维护自身权益;推动退市公司依法、有序进入退市板块,保护投资者知情权和交易权等基本权利。
他表示,我们也关注到市场上“A股退市率不高”的观点。退市改革的核心是坚持“应退尽退”,在退得下的同时还要退得稳,也并不是退得越多越好。他表示,以美国为代表的境外市场退市是以私有化、被其他上市公司吸收合并为主,是自愿退市为主,有些市场自愿退市占总退市比例超过90%,真正强制退市的比例也不高。这些公司退市是自身公司战略考量,主动作出的市场化选择。A股强制退市的公司不少,但重组退市、主动退市案例大幅度少于境外市场。数据显示,改革3年来,共有127家公司退市,其中104家强制退市,强制退市数量是改革以前10年的近3倍。
解读四|从三方面推进完善资本市场法律制度
证监会法治司负责人程合红表示,证监会将着重做好以下三方面的工作:
一是做好贯彻实施期货和衍生品法、新公司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等新的法律法规配套制度规则的制定完善工作,确保新的法律制度的落地与前后衔接一致,包括修改制定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等。
二是配合做好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司法解释的制定完善工作。包括起草制定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研究修订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配合有关司法机关制定完善包括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等方面在内的相关司法解释等。
三是持续做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日常立改废释工作。
解读五|高度重视融资端与投资端动态平衡
证监会机构司司长申兵表示,证监会一直以来高度重视融资端与投资端动态平衡,2019年启动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后,资本市场投融资两端总体保持平衡发展,不存在只重视融资,不重视投资。
从融资端看,申兵表示,近五年A股IPO总额2.2万亿元,再融资总额3.8万亿元,合计融资总额约6万亿元。
从投资端看,申兵表示,积极推动各类投资者加大对A股市场的投资力度。公募基金、养老金、保险等中长期资金合计持有A股流通市值从6.4万亿元增长至15.9万亿元,增幅超1倍,持股占比从17%提升至23%。权益类基金从2.3万亿元增长至7万亿元,占公募基金规模比例从18%提升至26%。北上资金持A股流通市值从0.7万亿元增长至2万亿元。个人投资者持有A股流通市值从10.8万亿元增长至22.1万亿元。
总体看,政策落实效果符合预期。截至目前,融券余额较新规实施之初降幅达23.4%;战略投资者出借余额降幅更大,达到35.7%。此外,新规发布后存在高管战略投资者的新股上市,上市初期均未发生出借,说明新规的落实效果是良好的。